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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党支部交纳特殊党费的动员
发布日期:2008-07-14 浏览次数:3012
  5.12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以后,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更是牵动着全国广大党员的心。危难时刻,每一位党员都希望能身先士卒,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支持和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战胜灾害、重建家园。为此,中组部于5月18日发出了关于做好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通知发出后,各级党组织立即行动起来,市委组织部和医管中心党委专门进行了部署。
  我院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项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为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心愿,从动员会议以后,接受党员缴纳“特殊党费”转送灾区用于抗震救灾。在院党委会上,易书记反复强调:交纳“特殊党费”与一般的捐款有本质的区别,这是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也是对我们的一次政治教育,共产党员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共产党员。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已经到了最紧要关头,抗震救灾任务十分艰巨。关键时刻,我们要充分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来支援四川灾区。党员干部起好带头作用,防出现消极言论。
  同时,我们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对抗震救灾的支持。
  “特殊党费”交纳口径:以自愿的原则,处级 3000元 /人、科级 2000元 /人、一般党员 1000元 /人,在一般党员中,如高级职称按处级:3000元/人,中级按科级:2000千/人;同时鼓励交纳1万元以上的人员和克服重重困难交纳的党费的人员。
  “特殊党费”交纳时间:从本周六下午至下周一上午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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