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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经济业务核对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5      浏览次数:13613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经济业务核对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现对201710-20197月二院东院与五院之间结算账务进行核对确认,拟对此服务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经济业务核对服务

项目编号:WXEYCG-2019-143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预算28万元。

1、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服务目标和范围:

1)对201710-20197月二院东院与五院之间结算账务进行核对确认;

2)针对上述业务提出改进意见,明确日常操作流程、数据口径及流转表单设计;

3)对二院、五院结算办法提出优化方案。

3、人员要求:需配备工作人员总数(含项目负责人)4人。

4、本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主要内容包括:

1)报价

2)投标供应商评价: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2019年度市级公立医院财务年报审计服务项目;投标供应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审计报告防伪二维码封面,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

3)服务方案:

1)对方案在财政、财务等方面政策法规和医院会计和财务制度的理解、执行与保障的体现进行评比;

2)对方案的审计工作内容、方式及结构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行性、高效性进行评比;

3)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优势分析及体现进行评比;

4)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服务响应时间、实施建议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比;

注:1.供应商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2.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地税登记的法人单位,有能力独立完成招标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登记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执业证书。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在2018年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以上事务所名单》中获得AAA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

4、投标供应商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必须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并且有5年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工作经验。

5、投标人如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6参加本次谈判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参与价格谈判的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 ),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7、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1、响应时间:2019815日至20198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响应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号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联系人:邢明;联系电话:0510-68563113

3、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需携带以上文件现场登记审核资质。

五、招标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98269:00。响应人须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电咨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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