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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5656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孕产妇全程管理,提高孕产妇管理服务质量,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

  任:瞿 

副主任:王仁荣

  员:李  兵、华敏峰、冯  军、刘海英、任国琴、

  艳、王小云、韩曙光、马  涛、黄雌友、

  琳、王  清、徐新宇、陈  鹏、何  琳、

丁晓华、葛晓丽、罗  亮、屠  苏、朱敏敏、

黄红宇、倪建明、刘  君、周媛婷、周  筠、

于长莉、惠丽雅、周 

专职人员:陈巧芹

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医务处,由医务处牵头负责产安办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开展院内孕产妇医疗安全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院内孕产妇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制度;

3.负责组织协调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

4.负责协调院外危急重症孕产妇转会诊救治;

5.负责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死亡病例讨论;

6.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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