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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院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院高值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5490

各科室:

因人员变动,现对医院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院高值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主要职责进行调整如下:

一、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

  任:鲁晓杰、冯宁翰

副主任:夏加增、赵  鸽、肖大江、瞿  甦、胡 

  书:陆风旗、陆小敏(2人)

  员: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

  涛、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

  途、陈  鹏、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

  苏、苏建华、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

任天丽、严国鑫、何  琳、葛小丽、言翊光、

李永忠、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黄红宇、

  屏、倪建明、邵  欢、刘  君、韩志君、

裴泽军、徐  嘉、赵世娣、陈永兰、徐  兰、

  新、李  兵、韩燕慧、华敏峰、任国琴、

刘海英、苗增利、姜  宇、浦佳静、王  晨、

周焕芳、阚  鹰、郑南翔、郁非佳、刘  勇、

  伟、高婧颖(57人)

主要职责:

1.专题论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规划、购置计划、采购、使用管理、质控管理等事宜,听取并审议本单位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负责对本单位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维修、报损等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包括设备的规划、计划、论证,及对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通过委员会专家集体论证决策,确保医疗装备配置的科学性、适宜性、经济性。

3.组织委员会成员进行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监督全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管理。

4.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及管理体系,督查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并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重点督查:一次性耗材不得复用问题、医疗设备按规范招标采购,严格资质审核,不得人为拆分标的物,不得倾向性的提前借用相关设备,确保设备耗材采购的公平公正。

5.负责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监控体系。督查、监管、评价医院医疗器械的安全、质控管理,督促职能科室对医院各类医疗器械的定期开展质控检测及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6.监督全院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临床应用管理,对耗材使用的合理性、适宜性进行督查、监管。

7.对在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使用效率、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及监督管理。

8.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开展日常管理、监测及应急处置,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进行监管,督促临床使用科室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对职能科室汇总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开展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二、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

  任:鲁晓杰、冯宁翰

副主任:夏加增、赵  鸽、肖大江、瞿  甦、胡 

  书:陆风旗、陆小敏、赵  新(3人)

  员: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

  涛、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

  途、陈  鹏、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

  苏、苏建华、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

任天丽、严国鑫、何  琳、葛小丽、言翊光、

李永忠、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黄红宇、

  屏、倪建明、邵  欢、刘  君、韩志君、

裴泽军、徐  嘉、赵世娣、陈永兰、徐  兰、

  兵、韩燕慧、华敏峰、任国琴、刘海英、

苗增利、姜  宇、浦佳静、王  晨、周焕芳、

  鹰、郑南翔、郁非佳、刘  勇、余  伟、

高婧颖(56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院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制订本机构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

3.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订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4.分析、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监督、指导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6.负责对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监测,对重点医用耗材进行监控。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教育培训,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

8.与医用耗材管理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9.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医学工程处、采购中心、医务处分工负责。

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

  任:鲁晓杰、冯宁翰

副主任:夏加增、赵  鸽、肖大江、瞿  甦、胡 

  书:陆风旗、赵  新、华敏峰(3人)

  员: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

  涛、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

  途、陈  鹏、朱敏敏、夏汝山、罗  亮、

  苏、苏建华、黄雌友、吴  品、孙旦芹、

任天丽、严国鑫、何  琳、葛小丽、言翊光、

李永忠、季卫阳、徐明成、陆肖娴、黄红宇、

  屏、倪建明、邵  欢、刘  君、韩志君、

裴泽军、徐  嘉、陈永兰、徐  洁、徐  兰、

  兵、韩燕慧、任国琴、刘海英、苗增利、

  宇、浦佳静、王  晨、周焕芳、阚  鹰、

郑南翔、郁非佳、刘  勇、陆小敏、余  伟、

高婧颖(56人)

主要职责:

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设备、耗材、试剂等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监管工作,具体由医学工程处、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

2.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本院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本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技术评估与论证。

4. 监测、评价本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对临床科室在用医疗器械的使用效能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

5. 监督、指导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与安全管理。

6. 对在用医疗器械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医疗器械。

7. 监测识别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使用安全事件,监督、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

8.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相关制度、规范的业务知识培训,宣传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知识。

四、高值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任:鲁晓杰、冯宁翰

副主任:瞿  甦、夏加增、赵  鸽、肖大江、胡 

  书:赵  新、李  兵、陆风旗(3人)

  员:金  艳、王小云、韩曙光、黄  培、王  清、

  涛、邹文军、朱国臣、徐新宇、巢  琳、

陈义钢、戴  途、陈  鹏、朱敏敏、罗  亮、

  苏、孙旦芹、严国鑫、何  琳、言翊光、

李永忠、陈万海、诸锡奇、倪建明、刘  君、

赵世娣、陈永兰、徐  兰、曹  琪、韩燕慧、

华敏峰、浦佳静、王  晨、阚  鹰、郑南翔、

郁非佳、刘  勇、陆小敏、余  伟、高婧颖(40人)

主要职责:

1.高值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高值耗材的使用监管、评价工作,具体由医务处、质量管理处、医学工程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上季度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

3.督促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开展耗材使用的三合理检查,检查临床科室加强医疗管理,落实国家医疗管理制度、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遵照医用耗材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等,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4.督查临床科室耗材使用中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相应的告知和病历记录。

5.督查临床科室是否有违规使用情况,对不规范使用耗材行为进行通报、处罚。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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