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专科建设水平,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大、做深、做精、做强、做细”专科方向,树立专科特色,充分发挥亚专科建设对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亚专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亚专科管理办法(试行)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亚专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亚专科建设是医院学科细分发展、技术纵深提高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医院专科建设水平,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大、做深、做精、做强、做细”专科方向,树立专科特色,充分发挥亚专科建设对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亚专科是指医院在现有传统专科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出的专科。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第二章 设置原则
第4条 坚持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亚专科设置应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重特色”的原则,根据各专科疾病谱、患者就医流向等统筹规划亚专科数量、结构、布局。
第5条 坚持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亚专科建设要对标本专业国内领先医院建设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等,坚持以点带面、突出特色,促进本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档升级。
第6条 坚持以提升技术为抓手。亚专科设置要对标本专业《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中的重大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和关键技术,以及《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中的一般科室和重点科室必备技术项目,促进本专业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7条 坚持以质量安全为核心。要将医疗质量安全作为核心工作融入亚专科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要对标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本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指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等,持续提升亚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
第三章 设置标准
第8条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应设置不少于3个亚专科,无法纳入亚专科的可设置1-2个医疗组。
第9条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其他普通专科条件成熟的可设置亚专科,条件不成熟的设置医疗组。
第10条 亚专科设主任1名,手术科室各亚专科人数不得少于3人,非手术科室各亚专科人数以2-4人为宜,不得出现仅有1人的亚专科。服务范围较广、规模较大的亚专科可下设2-3个医疗组。
第11条 科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兼任一个亚专科的主任,同时允许其担任1-2个亚专科的医疗指导专家。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12条 亚专科主任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和科室的管理。
(二)具有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聘任满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医师。
(三)在该亚专科方向具有较深的造诣,能熟练开展该亚专科方向的一般和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技术项目。
(四)近三年未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情形。
第13条 亚专科主任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亚专科的日常诊疗工作,对本亚专科组员进行全面管理。
(二)带领组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带领组员积极开展本亚专科的一般和重点专科必备技术项目,不断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
(四)带领组员积极承担医院和科室下达的科研、教学及各项指令性工作和任务。
(五)作为本亚专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亚专科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时,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14条 亚专科主任聘期
亚专科主任聘期一般为3年,表现突出者并结合其个人意愿可适当延长聘期。亚专科主任在任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以提前解聘:
(一)不服从或未按规定完成医院和科室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的。
(二)不积极配合甚至阻碍科主任开展科室管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的。
(三)未能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本亚专科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医疗业务开展的。
(四)违反医疗机构廉洁从医九项准则、医德医风较差的。
(五)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的。
(六)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者其他情形的。
第15条 亚专科组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和科室的管理。
(二)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聘任满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医师。住院医师及低年资主治医师(聘任未满3年)原则上不进入亚专科组员,但可以在各亚专科间轮转。
(三)近三年未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情形。
第16条 聘任周期内除轮转医师外,亚专科组员变动时需将名单提交医务处报备及审核。
第五章 管理模式
第17条 亚专科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由科室提出本专业亚专科及人员申报名单,经医务处初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发文确认。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科室临时提出申请并按照上述流程确认。
第18条 亚专科的运行应遵循相对独立性,其收治患者应以本亚专科服务范围内的病种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收治其他患者。未纳入亚专科的普通医疗组原则上不应收治相应亚专科的患者(急诊患者除外)。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19条 每年由医院对各亚专科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医疗服务能力、质量安全、科研教学、运营管理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科室二次分配、医疗资源配置和下一周期亚专科调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20条 亚专科的奖惩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21条 本办法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第22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