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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浏览次数:10902

各科室:

考勤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严肃劳动纪律,维持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现重申职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提供失真信息。

二、具体要求

1. 每个考勤单元设置考勤员及审核员各一名。考勤员要求由科内责任心强且高年资人员担任;审核员须由科室负责人担任。

2. 实施日考勤,每天下班前由考勤员对当日科室职工出勤情况进行实时考勤,并由审核员审核后提交。如考勤员当日不在岗,则由审核员代为考勤。全月考勤完成后,需另行打印纸质考勤表,并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核签字后连同当月病假单一同交人事科备案。

3. 每月科室进出人员(包括规培生)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到或说明去向,由科主任(护士长)在调动当日通知考勤员填写《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系统人员变更申请单》(附件1),并通过OA系统发送至人事科邮箱。

4. 所有假期必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请更改考勤。如确因特殊、突发事件需要申请假期,当日须按照请假程序经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医务处或护理部)、人事科及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

三、督查考核

人事科每月对科室考勤管理进行现场督查考核,抽查结果将作不定期公布,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1. 考勤不及时:未做到日考勤的科室将在当月绩效中予以扣款100/次。

2. 考勤错误:发现后应及时更正,并在一月内填报《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职能科室审核签字确认后交人事科备案。逾期上报将追究科室管理责任,给予当月绩效扣款200300/例。严禁瞒报,一旦查实相关责任人将予以扣款300500/人。

3. 考勤不符:人事科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抽查结果与实际考勤不符,相关责任人将予以扣款300500/人。

4. 每年末对全年考勤管理规范科室,报请院部同意,给予适当奖励。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系统人员变更申请单

2.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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