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
“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管理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院政〔2013〕45号
各科室:
为激励广大护理人员继续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鼓励全院护理人员夯实基础护理,改进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作,拟在全院评选“优秀护士”10名,“优秀护理管理者”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能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护理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识大体、顾大局,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事业心,在护理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无护理纠纷及差错,无投诉,年度考评优秀或嘉奖者。
2.优秀护理管理者条件:
从事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开展护理科研,积极撰写护理论文,近2年发表省级以上论文二篇以上;凝聚力强,带领的护理团队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在医院“双百日优质服务竞赛”、“优质护理服务”活动以及特殊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优秀护士长候选者科室必须在“双百日优质服务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3.优秀护士条件:
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技能,在护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业务能力突出,在病区开展的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积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并运用于临床实践,近2年内发表省级以上论文至少1篇,在医院“双百日优质服务竞赛”、“优质护理服务”活动以及特殊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
二、名额及报名日期
1.优秀护理管理者差额候选人6名。
2.优秀护士差额候选人12名。
3.评选方法:评选活动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各科室将优秀护理管理者和优秀护士推荐表电子版报护理部。护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定。
4.截止报名日期:2013年05月06日。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医院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