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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科研岗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8659

关于下发《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科研岗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院政〔2012〕11号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科教兴院”方针,更好的发挥我院中心实验室的功能,给硕博人员提供研究平台,使其在高等院校毕业后能将科研工作向更深一步推进;同时也帮助普仁培养人才等各类科技人才获得科研提升的机会,从医院层面给他们以时间、经济上的科研支持,特设科研岗,进一步加大我院科研工作开展的力度。
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特制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科研岗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科研岗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抄送:市医院管理中心。


附件: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科研岗
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科教兴院”方针,更好的发挥我院中心实验室的功能,给硕博人员提供研究平台,使其在高等院校毕业后能将科研工作向更深一步推进;同时也帮助普仁培养人才等各类科技人才获得科研提升的机会,从医院层面给他们以时间、经济上的科研支持,特设科研岗,进一步加大我院科研工作开展的力度。
科研岗实行“流动、兼职、短期”灵活的人才聘用机制,汇聚高层次科研人员,凝炼研究方向,促进学科交叉,开展学术交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科学探索,从而为医院临床的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提供内涵支撑。
    二、实施方案
    (一)科研岗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协作精神,在本学科技术领域钻研较深,有主持或参与重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经历,或有较突出的科研工作业绩。
    2.原则上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具备以下3、4、5、6条件之一者可酌情放宽。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院部确立的其他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主研人员。
    4.作为项目负责人经项目评估能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
    5.作为项目负责人经项目评估能够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医学科技奖、江苏省新技术引进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市级以上科研奖项。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SCI论文,论文已基本完成架构,需要作进一步文字润色、实验数据补充等投稿准备。
   (二)科研岗人员工作职责
    1.开展本领域重大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学术交流工作,推出高水平研究论文、研究成果,促进成果有效转化。
    2.主持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的科学研究工作。
    3.主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
    4.主持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医学科技奖、江苏省新技术引进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市级以上科研奖项。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行SCI论文的撰写、投稿与发表。
    其中第2、3、4、5项须满足其中之一。
   (三)科研岗人员聘任程序
    1.根据科技创新需要,由科技人员向科室申请,各科室进行推荐与评选。
    2.医院在各科室报送的推荐名单基础上由人事、科教部门进行评估后报院部,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产生科研岗人选。
    3.科研岗人员与医院签订工作协议,确定具体科研时间与目标任务,并与科教科建立工作联系手册。
   (四)科研岗人员管理办法与相关待遇
    1.科研岗人员按照目标任务科学制定个人科研计划,合理安排科研时间,提出申请,医院酌情给予1周起至3个月不等的科研时间。
科研时间原则上按下列情况分配:
    (1)主持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2-3个月科研时间用于项目实施,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1-2个月科研时间用于项目实施,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主持开展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给予2周-1个月科研时间用于项目实施,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
    (2)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2周-1个月科研时间用于申报材料整理,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等工作,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其他省政府、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给予2周科研时间用于申报材料整理,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等工作,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
   (3)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医学科技奖、江苏省新技术引进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等省、市级以上科研奖项给予2周科研时间用于申报材料整理,项目评审单位联系等工作,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
   (4)撰写SCI论文,给予2周科研时间用于文字润色、实验数据补充等投稿准备,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次申请。
     2.科研岗人员在任期间由科教科对其进行考勤和管理,要求每日撰写工作日志,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定期考核。科研岗人员每日到科教科签到和商定日工作计划,并尽量利用医院图书馆、实验室等院内资源进行科研工作,保证工作任务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
     3.科研岗人员实施科研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如项目检索、论文发表、试验试剂与耗材、咨询协作费、相关差旅费等,有医院普仁人才培养经费和其他上级部门下发的科研项目经费的人员从本人经费和重点专科建设经费中列支,没有科研经费的人员从医院人科基金中列支。
     4.科研岗人员工资与奖金待遇享受科室内同级医师同等待遇,由医院与科室共同承担。并按照年度内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评价意见,确定奖励等级。
     5.科研岗人员聘任期间若有缺勤或利用科研时间进行其他无关事项的现象,一经发现则立即停止其科研岗聘任并取消相关待遇。若2次科研岗聘任均未按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则暂停下一轮科研岗的申请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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