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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院膳食委员会成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4 浏览次数:1237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改善膳食服务,有效提高职工及患者就餐满意度,现根据医院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医院膳食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膳食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任:分管副院长

副主任:工会主席、后勤处处长

  员:各党总支书记及医院感染管理处、公共卫生处、采购中心、护理部、组织人事处、营养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在医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管理的要求,督促检查医院食堂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医院审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2. 监督膳食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走访其他单位食堂进行交流、学习、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医院对供应商的选择、续约或解约等招标及论证。

3. 积极参与食堂的科学管理,监督食堂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对餐饮质量、卫生、安全、营养、价格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监督食堂日常运作,提高服务质量。

4. 收集、汇总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食堂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关心食堂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及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

5. 膳食委员会有权依照相关制度、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对食堂、供应商制定的餐饮价格标准、质量标准进行审核,并督促整改。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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