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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明节假日医疗安排公告
4月2日至4月4日为国家法定假日,为保证假日期间患者就诊秩序,现将2017年清明节假日医疗安排公告如下:
4月2日(周日)门诊停诊,急诊24小时开放,住院正常收治,3日(周一)门诊及专家门诊正常,4日(清明节、周二)停门诊及专家门诊,帮急诊。